人才开发培训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人才开发培训。
二、办理依据
(一)“三定”规定(聊编办[2002]47号);
(二)《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5年3月22日人事部令第4号,2015年4月30日第二次修订);
(三)《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2015年10月1日通过)。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
四、办理条件
符合培训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中的受益群体。
五、申请材料
人才开发培训服务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一)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培训资格审核;
(三)组织培训;
(四)考核总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按培训要求时限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发培训科窗口
(二)电话咨询:0635-822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