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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正常退休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3      来源:聊城市12333服务网


 

关于开展市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正常退休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参保企业、市档案托管机构:

“退休一件事”集成服务模式是省、市有关“数字政府”建设的重点项目任务,要求于2022年11月底前实现人社系统关联业务打包办。“退休一件事”线上业务流程包括:退休申报、退休资格确认(预确认)、系统校验、待遇核定发放、结果反馈5个步骤。为加快推动“退休一件事”线上线下集成服务模式高效运行,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资格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审范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预审2023年1月至3月底前达到法定正常退休条件的市直企业参保人员。

法定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退休年龄: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2.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满15年。

今后,市直各参保企业、市档案托管机构提前3个月将正常退休人员档案材料报市社保中心预审。

二、预审内容

(一)退休条件审查。包括:档案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岗位、退休时间和纳入统筹时间等。

(二)待遇核算条件审核。包括:缴费信息维护、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信息维护。

三、预审流程

(一)企业初审。企业和档案托管机构对预审范围内参保职工进行档案整理和信息初审,与职工核实无误后,将职工纸质档案及扫描件连同按月份拟退休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和《聊城市市直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申报预审表》(以下简称《预审表》)一份一并报送市人社局服务大厅“退休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

(二)市社保中心预审。实行月预审制。由市社保中心计统科牵头,召集企业职工档案审核小组相关成员对企业申报的材料逐人审核,集体把关,并在《预审表》签署意见。预审通过的,出具《聊城市市直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资格预确认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预确认表》)。企业要将《预确认表》反馈给退休职工本人并征求意见,经职工签字捺印、单位盖章后,交回市社保中心计统科一份存档,其余两份企业留存。该预确认结论可以作为职工退休依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凭《预确认表》办理退休。

(三)信息反馈。市人社局服务大厅“退休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负责档案预审反馈工作。预审结束后要及时将预审结果反馈预审企业,并通知企业办理职工档案移交。

四、预审结果运用

通过档案预审的参保人员,其《预确认表》可作为今后退休审批依据。单位应对符合退休条件但不符合待遇核算条件人员,及时完成征缴问题和个人账户问题的处理。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并缴纳当月养老保险费后,无须再次提交原档案材料,凭《预确认表》登陆“聊城12333服务网”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入“退休一件事”入口发起线上退休申报,经受理审核、退休资格确认、退休待遇核定发放、信息反馈等业务环节,完成“退休一件事”线上各业务事项打包办结,避免出现因申报不及时造成参保人员养老待遇损失问题。

五、其他事项

(一)9月16日—10月15日已完成会审但未公布结果的退休职工,及2022年11月份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按原流程办理退休资格确认。2022年11月份之后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社保中心出具《预确认表》,和档案一起返还给单位,单位及时完成征缴和个人账户问题处理后,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缴纳当月养老保险费后,按上述新流程进行网上申报办理。

(二)10月16日之后申报并已接收的档案,因还未进行会审,无需再补充《预审表》和电子档案扫描件,按照新流程办理退休资格确认手续。

(三)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市直各参保企业和各档案托管机构请按照新预审流程进行申报。

(四)本通知仅作为对市直企业正常退休预审环节方案。

(五)《预审表》下载地址:聊城12333服务网下载专区

 

 

聊城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