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解读(二)
发布时间:2022-08-27
来源:聊城市12333服务网
近日,国家、省和市陆续出台了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系列政策。为帮助广大参保企业和职工更好地享受失业保险扶持政策,我们推出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系列政策解读。本期主要内容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持发证日期在12个月以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失业保险金失业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二)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可持发证日期在12个月以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申领渠道和方法:包括电脑端、手机端和线下大厅申领三种。 (一)电脑端申领。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入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功能模块(http://117.73.253.202:8089/skillsUpgrading/skillsUpgradingApply.jsp),按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社会保障卡卡号和失业保险参保地等基本信息,进行网络在线申请。 (二)手机端申领。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爱山东”APP。下载完成后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在首页左上角选择聊城,然后点击“查看全部”,选择“创业就业”栏目中“技能补贴申请”,在申请界面填写本人所在地市区(县)、联系方式、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证书等级、职业工种等基本信息,并在证书上传环节上传相关证书照片,提交申请。
特别说明:
1.证书要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zscx.osta.org.cn )上可以查询到。
2.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次数不可以超过3次。
3.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的技能提升补贴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4.2022年1月1日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2号)生效期间,因参保年限不足而审核不通过的申领信息由职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