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因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构改革,原区属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和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提前退休(职)业务由聊城市人社局办理。
一、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一)办理程序:职工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初审公示后,向市人社局申报。
(二)申报材料:
1、个人退休申请书;
2、职工档案;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单位、档案托管机构公示报告;
6、《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审档表》(一式二份);
7、《拟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
二、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职):
(一)办理程序:职工提供1年以上住院病历(精神类提供5年以上的住院病历)和近期病历,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由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申报到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办理因病或非因工伤残退休(职)手续。
(二)申请材料:
1、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申请表;
2、职工档案;
3、养老保险手册;
4、身份证;
5、原始住院病历
三、办理地址:
地 址:振兴西路166号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
联系电话:2189121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