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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发布时间:2023-02-14      来源:聊城市12333服务网

部门名称

聊城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事项名称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服务对象

有用人需求的规范用人单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

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第35条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第31条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申请材料及数量

1、用人单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批准设立文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件或用人单位的委托招聘证明1份;

(3)招聘简章1份(用人单位盖章)

2、劳动者提交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

(3)职业资格证书(非必须)

材料提交途径

一楼大厅17号窗口提交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2、窗口审核;3、推荐职业或指导就业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咨询电话

2189231

监督电话

218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