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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事流程
发布时间:2019-01-25      来源:聊城市12333服务网

 主要业务职能及程序

(一)法律(工作)依据

《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第80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2号);《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二)办事条件(确认标准)

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及时、公正、妥善地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对本辖区范围内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依法受理,并及时办结;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三)工作流程

 

流程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