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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社保登记注销便利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7      来源:聊城市12333服务网

关于企业社保登记注销便利化的公告

 

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起30日内,或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手续。

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企业退出市场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企业注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注销信息,即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手续。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